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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推行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实施方案》和《白银市煤炭开采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推行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实施方案》和《白银市煤炭开采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各有关单位:
  《白银市推行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实施方案》和《白银市煤炭开采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四日

  白银市推行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炭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煤炭开采企业中推行煤矿产量监控系统。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白银市煤矿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秀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梁蓉兰 副市长
      张明泰 副市长
  成 员:刘志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国权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张国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谢又生 靖远县县长
      薛香玲 景泰县县长
      马 勤 平川区区长
      郑天敏 市国税局局长
      康 伟 市地税局局长
      李策一 市财政局局长
      王晓平 市国土局局长
      李砚田 市安监局局长
      陈晓阳 市质监局局长
      刘海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鲁 军 移动公司白银分公司总经理
      李 萍 电信公司白银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天敏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策一、康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管振安(市国税局副局长)、曾贤孔(市地税局副局长)。
  煤炭资源所在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目标任务
  按照“科学管理,全面推行”的原则,加快煤矿产量监控系统设备调试安装,加大推行力度,加强运行维护管理,2008年在全市所有煤矿安装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实现科学管理,依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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