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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8〕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食品药监局、省妇联〈关于开展2008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08〕10 号)精神,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易引起暴发流行。近年来,尽管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麻疹的防治工作,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付出了艰苦努力,但麻疹疫情仍然居高不下,特别是2007 年我市的麻疹发病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全省第7 位,与2006 年同比上升了280.34%。为有效预防麻疹在我市的发生蔓延,切实保障全市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组织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顺利实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卫生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评价工作;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和学校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接种配套补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流通管理和监督。妇联负责做好儿童监护人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动员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责任,主动带孩子接种疫苗。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运送和现场督导等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开始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张贴标语、宣传单、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大造声势,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确保预防接种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麻疹强化免疫所需疫苗及注射器由中央补助供给,接种补助经费国家按每针次2 元补助,市、县(市、区)财政按每针次1元补助。省属扩权强县试点县的简阳市、安岳县的补助经费由简阳市、安岳县落实,雁江区、乐至县的补助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4:6 的比例分担,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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