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亳政办〔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7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促进医药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
药品和医疗器械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标志着我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从研制、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办法》摆上重要位置,制订学习宣传计划,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高潮,为《办法》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办法》涵盖了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各个环节,要求严格,专业性强,需要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确保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办法》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二要强化对行政相对人的宣传培训工作。药监、卫生等部门要制定计划,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尽快向管理相对人普及《办法》规定的内容及有关法律知识。同时,要利用送法上门、日常检查、开展规范化药房建设等时机进行宣传,把宣传培训工作有重点地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以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延伸,使行政相对人知悉《办法》,主动遵守《办法》。三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办法》,将《办法》规定的内容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深入人心,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努力营造共同关注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全面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