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省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抓好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十七)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加快制定和实施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配合做好节约能源条例、循环经济条例、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制定工作。加快制订和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市场准入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和环保标准。实行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公报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和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的监管,推进重点耗能企业“双千节能行动”。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坚持“上大压小、以优劣汰”,关停和淘汰钢铁落后产能450万吨、水泥落后产能1000万吨。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开发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加快推进能效电厂和数字化电厂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方案的实施。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企业、园区、城市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继续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重点抓好清远市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工作。 (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环保局、建设厅、科技厅负责)

  (十八)切实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继续推进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制定和完善城乡规划,加快推进市、县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管,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确保不突破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优化土地布局和结构,确保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大工程建设用地需求。制订出台闲置土地处置管理办法,加快盘活闲置土地,推进旧村、旧区、旧厂整理,推广建设多层式厂房。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加大土地取得、使用和保有成本。完善土地市场建设,认真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严查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海域利用和保护。 (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海洋渔业局、统计局负责)

  (十九)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总量前置审核,严格环保准入。严格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功能分区和环境容量管理,防止污染向山区和农村转移。继续推进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珠三角乡镇和其他地区市、县和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80万吨以上、垃圾日处理能力2000吨,完成现役12.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硫治理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构建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发展机制项目的国际合作。实施排污许可证和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加强对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积极推进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快建设省环境监控中心和五大区域性监控中心。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实施林分改造、沿海防护林和红树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林业生态省建设。推进绿色殡葬。促进城市绿化。 (省环保局、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负责)

  五、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科学调控,积极扩大内需

  (二十)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等方式,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渠道。实施最低工资新标准,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继续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进一步培育旅游、汽车、文化、体育、信息服务等消费热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旅游开发,继续办好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拓展西北、西南、东北等国内市场,拓宽消费市场空间。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旅游局、工商局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