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农田调查
依据审核确认的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把基本农田保护区块标绘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将信息录入到土地利用数据库,统计汇总出县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四)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利用相关资料,统计“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利用状况。
(五)坡耕地调查
应用DEM成果,统计汇总不同坡度级别的耕地。
(六)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
1.建立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建立县级农村土地利用数据库,对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满足县级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2.建立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建立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集中管理地籍调查和测量结果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备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要。
(七)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将各乡镇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建制镇、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汇总到省、市,形成全县数据汇总成果。
2.图件编制。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用缩编等技术手段,编制县、乡(镇)、村等系列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各种专题图(集)。
3.文字成果。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编写土地调查报告和专题报告,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土地开发挖掘潜力,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建议。
(八)统一时点变更
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和统一性,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开展全省统一时点变更,统一时点定为2009年10月31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做好上报工作。
四、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路线
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全县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连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城镇土地调查,严格按照全国城镇土地调查的有关标准,开展地籍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现场确定权属界线,实地测量界址和坐标,计算机自动量算土地面积,并以调查信息为基础,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土地调查工作流程图
(二)技术方法
1.应用卫星遥感技术手段
农村土地调查将充分应用卫星遥感技术,采用多平台、多波段、多信息源,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数据,并利用数字高程模型对影像进行数字微分纠正、数字镶嵌,按图幅范围形成1:1万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工作底图。
2.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农村土地调查以1:1万比例尺正射影像图作为外业调查基础底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采用室内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进行外业调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