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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治理是在不宜采用避让方法时(躲不开或撤不走,或两者的代价高于用工程治理来消除灾害危险时)采用的防灾对策。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而言,治理工程费用较高,治理措施也较为复杂,在采取治理措施之前还必须对具体灾害作进一步工程勘察工作。针对乌鲁木齐市各种地质灾害类型,采取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建议:
  地面塌陷:对地下采空区采取强制放顶,回填恢复生态环境。崩塌、滑坡:排水工程(主要是地表排水与防渗);支挡工程(抗滑垛、抗滑桩、抗滑墙、锚固等);减载清除、固化工程;坡面防护、喷浆等工程。
  泥石流:生物措施;工程措施(拦挡、排导);全流域综合治理措施。
  (三)监测预报方案
  监测预报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通过地质灾害监测,可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捕捉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做出准确预报,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全市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是保证监测预报工作的前提。
  针对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特点,可采用以下几种简便易行的监测预报方法。
  1、地面塌陷
  (1)宏观地质调查法,对地表裂缝、塌陷的细微变化进行人工巡视,发现变化明显地段,设固定点加密监测。
  (2)及时监测记录采空区范围变化。
  2、崩塌滑坡
  (1)大地变形位移监测,在崩滑体区外围设控制点,在崩滑体内布设监测点,用视准线法测量监测点的位移变化动态。
  (2)裂缝相对位移监测,在崩滑母体与崩滑体之间裂缝两侧,以及房屋墙,挡土墙,浆砌片石沟侧壁上裂缝两侧,设监测点,用钢卷尺、直尺测量裂缝的变化情况,或在裂缝上贴水泥砂浆片、纸张等观察裂缝变化情况。
  (3)宏观地质调查法,采用人工日常巡视,对崩滑体区出现的各种细微变化进行调查,发现变化明显地段,设固定点,加密监测。
  3、泥石流
  由于泥石流的发生取决于物质来源的数量、地形条件以及降雨量大小,而乌鲁木齐市各泥石流沟这三项条件都具备,因此,监测的关键就是对激发因素降雨(暴雨)的监测,可采用设固定雨量监测站和临时雨量监测点方法进行雨量监测。
  对于监测结果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以便于整理分析,做出准确及时的预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及财产损失。
  八、2008年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防治建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对于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区(县)政府做好防治工作,受益单位参与;对于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本着“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灾害诱发者进行治理。在市区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竖立警示牌,提醒群众注意。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的是,由于不合理切坡造成的崩塌、滑坡等隐患已成为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市属以及各区(县)规划、建设、国土、地震、安监、人防等部门应要求此类工程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强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的地质环境监测和预报,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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