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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1、萨尔达板乡:境内地质灾害主要是采煤后形成的地面塌陷,共计17处,地面塌陷集中地段主要分布在东南沟和萨尔乔克牧场一带,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2、甘沟乡:境内由于采煤形成地面塌陷,不但破坏牧民草场,还威胁牧民生命安全。乡内地质灾害共有11处,其中地面塌陷3处,滑坡3处,泥石流5处。
  3、板房沟乡:境内由于褶皱而形成许多槽状、山梁地形。区内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发育,分别为5处、1处和2处,另外在后峡盆地,煤炭资源丰富,采空后形成地面塌陷也非常发育,共有14处。
  4、水西沟乡:境内煤炭资源较为丰富。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塌陷,共有3处,其次为滑坡灾害1处。
  六、地质灾害可能性分析
  区内186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在人们防灾意识得到加强的同时,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治理与避让措施,较好地开展减灾防灾工作,那么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都将减少,甚至消除。虽然目前全市地质灾害虽然发生数量少、规模小,但部分灾害区分布距建筑(构)物及人口密集区较近,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将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尤其是红山虎头峰、鲤鱼山东坡不稳定斜坡、黑甲山斜坡、蜘蛛山东坡不稳定斜坡等四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议尽快由市政府组织,所在区人民政府牵头治理,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受地形气候条件变化及其他因素影响,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有加大趋势,对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各区(县)必须落实监测点、监测人及负责人,结合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和预警预报工作。
  七、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避让方案
  避让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不让受灾对象进入可能的危险区内;其二将已处于危险区内的受威胁对象撤出。对于乌鲁木齐市大多数地质灾害而言,避让是最优的选择,如对大多数煤田采空区地面塌陷灾害,采空区多为荒山,只要禁止人员、车辆等进入,即可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另一方面,由于大多崩塌、滑坡的坡脚地带、泥石流沟口地带只是一些平房,居住条件本身较差,加上灾害的治理费用有限,政府应积极组织将其搬迁,减少损失。因此说,避让在防灾减灾工作中是行之有效,贯彻以防为主的重要对策之一。
  (二)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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