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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三、各类地质灾害类型描述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表形成塌陷坑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我市地面塌陷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煤田采空区顶板冒落形成的地面塌陷;二是人防工程(防空洞)顶板冒落形成的地面塌陷。其中煤田采空区顶板冒落是本区地面塌陷灾害的主要类型。
  崩塌系指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滑动,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的地质现象。我市主要为基岩崩塌和第四纪堆积层崩塌(垮塌)两种形式。
  滑坡系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水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或分散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地质现象。它是由降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流体的混合颗粒流。泥石流的分类方法较多,其中按泥石流体的物质组成分类,可将泥石流分为泥流、泥石流、水石流三种类型;按地形形态可将泥石流划分为沟谷型泥石流和坡面型泥石流二种类型。
  2007年乌鲁木齐市共发生有记录地质灾害3起,分别为:
  (1)2007年1月,米东区芦草沟乡芦草沟村四队,因采煤造成地面塌陷,导致耕地无法耕种。对此,我局已积极协调矿权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调解决。未造成人员伤亡。
  (2)2007年4月19日,乌鲁木齐县后峡地段发生山体崩塌,崩塌的碎石阻断了该路段通行,经后峡段交警中队协调指挥,险情基本排除,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3)2007年9月,仓房沟路长胜大队发生小型地面塌陷,一户民房发生垮塌,一人被困,后经救助安全脱险。未造成人员伤亡。
  四、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分区共有4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共有7个片区,总面积3651.3k㎡。
  1、地面塌陷灾害高易发区面积814.3k㎡,分布在水磨沟区六道湾至八道湾及米东区的碱沟至芦草沟、西山一带、后峡盆地、达坂城区二十里店北、东沟乡方家沟。由于大小煤矿经过几十年的开采历史,形成的采空区非常广泛,大面积连续或串珠状塌陷,严重影响城市的规划发展,毁坏了牧民的草场及当地生态环境,并造成人员伤亡。
  2、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面积893.9k㎡,分布于西部的中高山带(包括216国道两侧)和东部的后沟312国道两侧。地貌形态呈中高山,地形陡峭,沟谷松散堆积物丰富,遇有暴雨或大量融雪,容易形成滑坡或泥石流,沟谷两侧易形成崩塌。此处一般为风景旅游区、山区公路和牧场,灾害频发,不但毁坏植被、道路,也给游人和牧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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