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应急管理培训主要对象
1、领导干部。培训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不断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根据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工作总体安排,依托市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基地等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把应急管理内容纳入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轮训课程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市政府应急办、市行政学院不定期联合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2、应急管理干部。全市各级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是培训的重点。主要是培训其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市政府应急办将会同相关培训单位分批次轮训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通信、应急演练、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技能。
3、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府新闻发言人的培训重点是熟悉、掌握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要求,提高新闻发布、舆论引导水平。市政府应急办将协同市委宣传部及有关培训单位承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题培训班,对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4、基层干部。基层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应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要充分利用党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基地和远程教育培训网络,有计划地对街道、社区、乡村和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5、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培训的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市政府应急办将会同市国资委、安监局及有关部门,适时举办有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班。各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也要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企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项计划,采取统一集中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对所属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考核。
6、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各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会同民政、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单位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立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不同情况,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市政府应急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