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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志烈 市执法局副局长
      司马义·依布拉音 市房产局副局长
      戴伊强 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
      张 强 市爱卫办主任
      王国强 市建委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宜居社区的实施方案;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副主任由李东亮和王国强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动态,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创建工作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做好创建宜居社区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组:组长由昝少平兼任;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刘伟兼任;
  (三)环境保护行业指导组:组长由韩兆礼兼任;
  (四)物业管理指导组:组长由司马义·依不拉音兼任;
  (五)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张志烈兼任;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国强兼任;
  (七)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组:组长由戴伊强兼任;
  (八)社区综合指导组:组长由李东亮兼任。
  社区专项行业指导组职责是:依据行业分工和各专项创建标准、计划,指导并协调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总体目标:社区环境整洁有序、绿化达标、和谐美观、生活方便宜人。
  (一)园林绿化
  社区公园、游园绿地、附属绿地中规划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宜,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配套设施完整、整洁;乔灌花草搭配合理,绿量充足,绿地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管理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到位,无枯死苗木,无枯枝落叶,草坪无斑秃、无杂草,水面无漂浮物;卫生整洁无死角,无跑漏水现象。
  (二)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环卫设施完备整洁,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中转,无焚烧垃圾、沿路洒漏现象;积雪污物及时清运,果皮纸屑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社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有完善的早、夜市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没有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开设市场的现象,巷道内的经营摊点要划行归市,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实行袋装,无乱堆乱放,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周边环境干净,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房屋的公共走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拆建施工工地设置遮挡尘土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输、装卸、堆放、使用泥土和砂土等散体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工地车辆不得带泥运行。
  (三)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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