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失业调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8]1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失业调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大连市失业调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失业宏观调控工作,有效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失业调控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可能导致大规模失业的地区进行适当干预,以减少失业人员数量,平抑突发性失业风险,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稳定就业局势,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是有效控制失业人数增长,使失业人员数量不超过经济活动人口的一定比例,全市每年平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二是努力缩短失业周期,将长期失业人数所占比例控制在一定幅度,每年末持续失业时间一年以上人数所占比例控制在40%以下。三是防止失业过于集中,对重点地区实行重点监控,积极调控失业群体出现的时间及区域、行业分布,避免过于集中。四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并采取措施促进就业或将失业人员组织到就业的活动准备中。
三、工作重点
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我市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与结构性失业矛盾相交织,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影响失业的不确定因素复杂,失业调控的任务十分繁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失业调控工作的重点是:加强高校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农转居人员的就业工作;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失地失海农民等人群就业工作;健全大龄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四、失业调控政策和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