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扶持建设农机化示范区县和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支持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吸收、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创造积极的条件,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有效转变。到2010年,全市将重点建设5个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依托现有高水平的农业产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的规模化生产基地等,加快农机化示范基地的建设,为全市农机化发展提供经验。
三、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机助农增收水平
(一)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继续强化农机试验鉴定、示范推广、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安全监理等公益性职能,重点加强区县级基地建设,不断增加投入,完善设施,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机示范推广、培训、技术咨询、安全教育、信息等公益性服务。切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稳定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机构和人员队伍。进一步做好农机维修服务网点建设,完善以二、三级维修点为重点的农机维修服务保障体系,同时,积极探索老旧机具报废回收制度,加快农机更新换代步伐。
(二)健全和完善农机服务组织。针对目前区县基层农机管理和服务组织机构比较薄弱的现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机专业户通过机具、技术、资金、土地等要素的合作,发展农机专业服务协会、农机服务合作社、股份制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推进农机合作共用。要引导各类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按《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立稳定规范的利益紧密联结体。到2010年,全市新增30个农机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建设10个市级重点服务组织,引导发展50个以上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200个农机大户。
(三)积极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针对农机跨区作业竞争日趋激烈、成本不断上升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农机跨区作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市场开拓,不断拓展跨区作业的内容和范围,稳步提高机手收入水平。鼓励和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本地作业服务水平,积极推行订单作业、承包作业等“一条龙”服务方式,不断扩大农机作业规模和范围,打造农机作业服务品牌,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力争到2010年,全市实行机械耕作、种植、植保、收获“一条龙”作业服务、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超过20个,其中规模在2000亩以上的超过10个,全市农机服务总收入达到或超过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