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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08年“3·15”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开展一场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隆重举办200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全州各级工商部门、消协组织要在当地中心城镇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工商企业举行轰轰烈烈、声势浩大、社会影响广泛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市统一于3月15日在主要街道地段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基层消委分会,投诉站要结合实际,在乡镇市场、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活动。各级消委要精心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上下联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以经营者责任、消费与安全、消费与节约资源、消费与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组织伪劣商品展览、销毁,组织企业展示名、优、特商品,有条件的县市可组织3·15自愿者参与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消协组织要积极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利用赶乡街子、民族节日等群众较为集中的时机,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五、时间及人员

  (一)2008年2月20日,由州消委会组织召开州消委会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企业参加的筹备会议,布置3·15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围绕年主题“消费与责任”,于3月10至21日(全州大县两天,小县一天),以州消委为主,各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州部份边境口岸、农村开展消费维权活动。重点针对边境一线、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地和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开展大规模宣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

  (三)参加人员:由消委会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同志参加活动,消委办同志承担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工作(具体人员由专题方案另定)

  (四)制作展板时间及内容:2007年2月18日至29日。展板分三块制作:①各执法成员单位总结情况图片,由各单位提供图片材料,各成员单位至少提供两块;②假冒伪劣物品图片以及实物,以潞西为主,制作完成,活动后由潞西保管,共同使用;③企业展示名优特商品及图片,动员州内名优企业参加。

  六、活动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的开展好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各级消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3·15各项活动要力求做到“四个结合、五个为主”即城市与农村相结合,城市以大众消费为主,农村以农民生产生活消费为主;宣传消法与宣传年主题相结合,以年主题为主;声势与效果相结合,以效果为主;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以内容为主。活动中要注重农村消费者的维权宣传力度,确保3·15各项活动深入扎实,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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