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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08年“3·15”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一个座谈会。各级消委要结合实际组织召开3·15座谈会,学习宣传年主题,安排部署3·15各项活动。州消委将组织召开第二届五次理事会暨3·15座谈会,会议内容:一是研究换届准备工作,重新选举州消委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重新确定理事成员单位;二是报告消委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工作思路;三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3·15活动的文件精神;四是研究部署芒市地区3·15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五是研究布署第二届德宏州消费者喜爱商品(服务)评选活动的相关工作。

  (三)一次巡回展出。由州消委会牵头,组织州工商局等各成员单位制作成员单位维权成就、假冒伪劣商品和州内名优产品三部分展板于3·15期间在全州进行巡回展出,特别是深入到少数民族村寨、边境口岸、厂矿、企业、学校以及各县市政府所在地进行展示。既要宣传维权知识,又要宣传各成员单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成绩;既要提高消费者辨别假冒伪劣物品的能力,又要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的识假打假以及维权能力;既要提高本地名优产品的知名度,又要增加本地消费者喜爱商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开展一场市场检查以及联合执法行动,增强公信力度,铸造“12315”品牌效益。3·15期间,由工商牵头,消委协调,借助12315指挥中心的平台,质监、卫生、药监、检验检疫、烟草、新闻媒体等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监督检查,统一对辖区内主要市场、商场、超市、商业网点进行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查处揭露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各地要以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农资、公共服务和其它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特别要查处和揭露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切实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工商消保机构和消协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3·15”、“12315”品牌效益,为全州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途径。为此,各级工商局要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要依托一个中心,建立完善两个机制,构筑好四个网络,大力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水平。

  (五)一本画册。就是要收集整理消委(协)会成立以来的图片资料以及相关内容,编印成册,便于资料的保存和维权宣传。关注民生抓热点、抓好典型促维权。为震慑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正确引导消费,省工商局和省消协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征集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组织开展消费者喜爱的云南食品评选活动,并将在3月15日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公布。各县市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按质做好典型案例上报和食品评选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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