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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08年“3·15”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08年“3·15”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8〕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姐告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宏州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08年“3·15”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德宏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08年“3·15”活动实施意见

  2008年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在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各县市(区)各级工商部门、消委(协)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职能、职责为依据,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德宏的消费维权工作,为促进德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德宏作出新贡献。为此,中消协将2008的年主题定为“消费与责任”,州消委决定在3月15日前后,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根据中消协和省消协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州2008年“3·15”活动实施意见。

  一、活动名称

  200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

  二、活动主题

  “消费与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广泛地开展好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纪念活动,组织动员消委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活动,州和县市(区)均要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消委会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2008年德宏州3·15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龚敬政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刀保信 州政府副秘书长

      黄春伟 州工商局局长、州消委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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