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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

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
(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宜府函[2008]4号),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告发布:
  一、 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翠屏区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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