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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宜府办函〔2008〕10号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7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突出成绩。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不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2007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现将受表彰的单位通知如下。

  一、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先进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    兴文县人民政府
  珙县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
  市应急办       市地震局

  二、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保工程先进单位
  筠连县人民政府    屏山县人民政府
  南溪县人民政府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建局       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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