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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保山市首届劳动模范的通知

  (五)对受表彰的劳动模范,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模范事迹,弘扬他们无私奉献、与时俱进的先进思想,进一步推动全市各族人民和广大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评选表彰所需经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七、评审机构
  成立保山市首届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劳动模范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李正阳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蔺斯鹰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陈自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张建明 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谷雨道 市委副秘书长
      余有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段学贵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朱宏春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东伟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光坤 市人事局局长
      邹银凯 市财政局局长
      庄 伟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张开位 市农业局局长
      文德在 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绍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冬青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祁 明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李树芳 市总工会副主席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祁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树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保山市首届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保山市劳动模范登记表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保山市首届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
│  地区或系统  │ 分配名额 │        说明        │  牵头单位  │
├─────────┼─────┼─────────────────┼───────┤
│   隆阳区   │  7   │一线职工5名,其中:农民1名    │       │
├─────────┼─────┼─────────────────┼───────┤
│   腾冲县   │  6   │  一线职工4名,其中:农民1名  │       │
├─────────┼─────┼─────────────────┼───────┤
│   施甸县   │  4   │  一线职工3名,其中:农民1名  │       │
├─────────┼─────┼─────────────────┼───────┤
│   龙陵县   │  4   │  一线职工3名,其中:农民1名  │       │
├─────────┼─────┼─────────────────┼───────┤
│   昌宁县   │  4   │  一线职工3名,其中:农民1名  │       │
├─────────┼─────┼─────────────────┼───────┤
│  市直党群系统  │  1   │                 │  市委办  │
├─────────┼─────┼─────────────────┼───────┤
│市直政府系统(包括│  1   │                 │  市政府办  │
│ 所属事业单位) │     │                 │       │
├─────────┼─────┼─────────────────┼───────┤
│  全市政法系统  │  1   │                 │ 市委政法委 │
│(包括政法委、公、│     │                 │       │
│  检、法、司)  │     │                 │       │
├─────────┼─────┼─────────────────┼───────┤
│  市直企业系统  │  1   │                 │  市经委  │
├─────────┼─────┼─────────────────┼───────┤
│   合 计    │  3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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