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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工作的意见
(粤府〔2008〕1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增强做好测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测绘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掌握国情省情、提高管理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测绘工作紧紧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测绘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测绘工作中地区发展不平衡、统一监管薄弱以及测绘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测绘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测绘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和测绘信息化体系建设,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提高测绘的服务保障水平,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不断提高全省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按照统一设计、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快数字广东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到2010年,省级建成广东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完善覆盖全省的大地控制网,全面更新广东省1∶1万基础地理框架数据;珠江三角洲地区完成1∶2000至1∶500基础测绘,其他地区完成城镇地区1∶2000至1∶500基础测绘,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珠三角地区和城镇地区。建立地级以上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构建广东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积极开展名山高程测量、海岸线修测、浅海滩涂测绘、海岛(礁)测绘以及水利工程和河道岸线的测绘。建立健全测绘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实现全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定期覆盖以及珠三角和主要城镇的动态覆盖,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数量和质量。

  (二)整合地理信息资源,推进共建共享。以基础地理信息为基础,整合地理信息资源,实现全省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省国土资源厅要在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和地理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全面推进各级政府与部门之间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建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规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使用服务,基础测绘成果和使用财政资金完成的测绘成果用于行政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各相关部门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本部门的专业地理信息,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更新,切实提高地理信息资源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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