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完善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加大力度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研发、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逐步建立财政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继续实行对退耕农户直补政策,安排使用好巩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成果的专项资金。
(十)保障公共安全,完善落实司法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公共安全投入,支持司法能力建设,完善并落实好“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司法经费保障制度,努力解决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和经费保障,妥善研究解决诉讼收费办法改变后的法院经费保障问题。
(十一)积极支持农业、科技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十二)加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力度。建立和完善市对地方化解债务的激励机制,支持地方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以及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等方面的债务。各区县都要设立必要的专项资金,加大化解县、乡政府性债务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确保在2008年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十三)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确保重点支出,促进“和谐宜宾”建设。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特别是一般性支出的增长,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堵塞管理漏洞,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坚决控制城市形象工程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实行出国经费零增长。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支出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要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支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为统筹城乡提供财力支撑;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为城乡经济发展注入活力;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财政管理,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区域财税政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做好2008年预算编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2008年预算编报工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深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结果,逐步建立健全实物费用定额标准体系;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长,对超编人员不得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对擅自增设的机构,不得纳入政府预算范围、不得核拨经费。
(二)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扩大非税收入银行代收范围,严格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