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7〕2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低保工作管理,推动城市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尽可能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甘民低〔2007〕49号)和《张掖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城市低保作为保障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对于缩小不同社会成员和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多年来,市、县(区)政府始终坚持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为困难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逐年提高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规范管理,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目前全市纳入低保范围的城镇“三无”人员、下岗失业等低保对象有18559户45018人,年发放低保金达到5200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但是,由于城市低保工作量大,低保对象涉及面广,加之有些基层低保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把关不严,导致个别低保对象确定不够准确,甚至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也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对此,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特别是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把城市低保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规范,严肃查处和纠正违反低保政策的问题,促进全市城市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二、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组织民政、财政、劳动、审计、监察等部门,在近期内深入街道、社区和低保家庭,对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统一研究解决;对疑难问题,要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尽快纠正。特别是对问题多的地方,要指派工作组重点督查,限期整改。要逐级落实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