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由张掖日报社、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
(二)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组织好每年一次的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培养全社会的节约和环保意识。选择若干节能先进机关、企业、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发挥先进示范作用。
(三)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级政府每年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成果予以表彰奖励。组织媒体选择一批节能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和弘扬,对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
十、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一)政府机构带头示范。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围绕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办公用品、节约土地、绿色建筑、节能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利用和高效管理,制定“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根据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对节能指标进行动态管理,实行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二)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07〕178号)要求,扎实推进政府机构在日常节约、建筑节能、公务车辆节能、集约使用土地等方面的节能减排工作。到2010年,政府机构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人均办公纸张使用量降低20%、单台公务用车平均耗油量减少2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