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07年度全市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社会公众满意奖、鼓励奖和表彰先进个人的决定
(池政〔200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强力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发扬成绩,弘扬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东至县人民政府“2007年度全市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社会公众满意奖”称号;授予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等3家单位“2007年度全市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鼓励奖”称号;授予丁莉莉等80名同志“2007年度全市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再接再厉,继续努力,进一步将民生工程向纵深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立足民需,促进民谐,保障民安,关注民生”的要求,进一步把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池州再立新功。
附件:2007年度全市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社会公众满意奖、鼓励奖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市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社会公众满意奖、鼓励奖和先进个人名单
2007年度全市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社会公众满意奖(1个)
东至县人民政府
2007年度全市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鼓励奖(3个)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东至县人民政府、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度全市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先进个人(80人)
贵池区:丁莉莉(政府督办室)、李曲刚(财政局)、黄志桂(民生办)、方锡友(民政局)、胡友宝(卫生局)、曹志农(棠溪镇卫生院)、张家品(教体局)、葛四清( 梅村中心学校)、姜三林(乌沙镇党委)、朱少鹏(水务局)、方文生(牛头山镇党委)、包文虎(劳动保障局)、傅庭进(农委)、张忠宏(殷汇镇计生办)
东至县:王金才(东流镇党委)、吴先富(尧渡镇政府)、吴银鹤(大渡口镇政府)、阮宏兵(龙泉镇政府)、谢月娥(民政局)、邓本泽(尧渡镇政府)、吴兰华(卫生局)、高先锋(农委)、闻发栋(交通局)、祝志武(水务局)、檀映芳(文化局)、储成立(教体局)、董世宏(劳动保障局)、章建国(民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