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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5.粮油订单面积稳定在110万亩,实现订单收购总量11万吨。
  6.实现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总体盈利目标。
  7.实现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无事故。
  8.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推进依法治粮。
  9.充实和壮大市县级粮食储备规模,完善储备体系建设。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物价局

  1.加强对粮食、肉类、食用油、液化气等民生价格的监管,稳定节日市场价格,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2.与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困难群体价格补贴政策。
  3.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及农村学生课本费政策。
  4.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5.继续积极推进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
  6.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置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
  7.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8.推进实施差别电价,对水泥、钢铁、铅锌冶炼3个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高能耗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9.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召开九华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适时调整九华山风景区门票价格。
  10.贯彻落实《安徽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清理和规范殡葬和公墓价格。
  11.健全商品住房成本监审和预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全面实施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政策。继续开展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基准价格核定工作。
  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教体局

  重点工作:
  1.推进市主城区学校布局规划的完善与落实。建设贵池中学高中新校区。
  2.加快市体育馆工程建设。
  3.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获得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奖励等次。
  4.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亿元以上。
  职能工作:
  1.建成市教育园区一期工程并协助完成搬迁工作,积极推进二期工程。
  2.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D类危房改造任务,新建校舍5万平方米。
  3.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教科书费,提高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4.确保石台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5.做好市直单位帮扶薄弱学校工作。
  6.开展全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7.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发展综合评价制度,启动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8.规范民办教育。
  9.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确保职普比达到4∶6。
  10.启动第三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着力提高教师素质。
  11.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各类学校办学行为。
  1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推进“平安教育”建设。
  13.继续实施特困大学生救助工程,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制度。继续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4.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活动,举办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推进体育进社区及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
  1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林业局

  重点工作:
  1.完成重点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的林地报批计划。
  2.完成招商引资任务5000万元以上。
  职能工作:
  1.全面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在年底以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2.完成营造林3.45万亩,绿色长廊线路绿化60公里,中幼林抚育12万亩,兴林抑螺0.2万亩。
  3.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全市林业产值达24亿元,增长18%。
  4.林业有害生物在灾率控制在5.5‰,无公害防治率达7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3%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2%以上。
  5.加强森林防火,实施环九华山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6.确保森林资源消耗控制在年采伐限额80万立方米以内。
  7.续建国家、省级公益林278.6万亩,继续实施好升金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8.加快推进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力争解决“四无”森林公安派出所。
  9.继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林业站所”活动,提升林业队伍形象。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

  重点工作:
  1.向上争取资金超过应有份额。
  2.牵头加强与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的合作,实现发行债券用款计划。
  3.牵头并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好民生工程,确保受到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表彰等次。
  4.完成国有资产集团组建工作。
  职能工作:
  1.积极开展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和“一线实”管理,确保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2.巩固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成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着力化解乡村债务。
  3.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快速发展,壮大九华农村商业银行、青阳农村合作银行信贷实力,协助东至县完成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协助石台县启动石台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
  4.用好各类投资风险基金,发挥好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作用,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
  5.全年完成财政收入26亿元。
  6.完善市级财政管理体制,对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和站前区全面实施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7.争取在“五九”公路沿线新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8.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完善市级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并轨运行机制。
  9.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10.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试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1.加大国有资产监督力度,发挥好国有投资公司的市场主体作用。
  12.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机制,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编制审查范围、重点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重点工作:
  1.完成单身公寓管理体制改革。
  2.完成直管公房的管理体制改革。
  职能工作:
  1.以车辆编制管理工作为核心,加强机关尤其是二级机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2.完善市委大楼管理工作,制订节能降耗标准,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
  3.做好机关食堂和市领导公寓楼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4.继续做好所辖小区购房户土地证分割工作。
  5.做好部分市直单位公共用房的登记管理工作。
  6.完成直管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招商局

  重点工作:
  1.完成337个规模以上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任务,投产达效率达40%以上。
  2.定期在浙江、上海等重点招商区域举办招商签约活动。
  3.在东莞开展一次招商活动。
  4.与台州、温州、宁波、东莞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5.建立招商信息管理系统,跟踪通报招商信息。
  职能工作:
  1.全年完成招商引资120亿元,其中工业项目占70%以上。
  2.加强对驻外招商站、招商小分队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3.注重招商质量,做好中小企业板块集群的整体转移招商工作。
  4.鼓励和引导现有企业策划包装项目对外招商。
  5.做好招商全程“保姆式”服务协调工作,落实服务责任制。
  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政务服务中心

  重点工作:
  1.全面施行基本建设项目相关收费“一费清”制度。
  2.完善落实“保姆式”服务制度,确保做到“一章结”,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审批管理系统。
  3.确保九华山机场完成报批手续并开工建设。
  职能工作:
  1.实行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八公开”。
  2.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办结率达到98%以上。
  3.加强信息化建设,畅通网上服务渠道。
  4.加强对分中心管理,各项工作与中心协调一致。上半年对办证大厅实施“四个统一”管理,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
  5.加强对市直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的动态管理,做到应进俱进,公开承诺办理,办结率达96%以上。
  6.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广首席代表制新增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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