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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统计局

  重点工作:
  1.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核准我市企业状况,确保普查成功。
  2.健全完善民意调查体系。
  3.建立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信息系统,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情况月度的监测。
  4.做好投资环境、民生工程等社会调查工作,确保在省级社会调查中获得优异名次。
  职能工作:
  1.发布月、季、年度主要统计资料、统计公报、抽样调查资料等相关资料。
  2.推进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3.组织力量开展对佛教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核算、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生态经济功能区划分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
  4.积极做好农业普查资料开发等专题统计分析。
  5.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建设力度。
  6.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做好市直单位的在地统计工作。
  7.坚持GDP下算一级,每个季度对各县区的GDP进行核算;以GDP核算为龙头,加大对相关专业数据的审核力度。
  8.以城乡居民收入统计为中心,以节能降耗统计为重点,认真做好各项常规统计和各类专项抽样调查工作。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环保局

  重点工作:
  1.建设环保中心。
  2.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
  3.配合国土局、经委、安监局和矿业管理处等部门按照“矿业换产业、资源换项目”的要求,联合做好矿山整治工作。
  4.完成招商引资任务5000万元以上。
  职能工作:
  1.建立健全环保责任追究制度。
  2.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油烟污染、烟尘污染、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3.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确保主要污染物COD、SO2排放量分别削减1.2%和5.74%。
  4.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为重大项目做好环境评价服务工作。
  5.继续实施“211”生态建设工程,指导10个村、300户创建省市级生态村、生态示范户。
  6.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7.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8.定期发布城区环境质量日报。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9.举办“双超”(超标准、超总量)、“两有”(有毒、有害)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训。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档案局

  重点工作:
  结合池州复建二十年,开展相关重大活动资料征集工作。
  职能工作:
  1.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等档案服务工作。
  2.征集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池视察的文字、声像资料。
  3.组织并完成第二批61家单位《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培训工作。举办一期《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培训班。
  4.督促并完成60多个市直和驻池行政机关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
  5.市直和驻池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单位不少于4家。
  6.完成123家市直和驻池单位的档案年检工作,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7.做好 馆藏档案资料的查阅服务和现行文件接收工作。
  8.做好到期档案的审查、接收工作,完善档案保护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文化局

  重点工作:
  1.深度发掘佛教文化、诗文化、傩文化等文化资源,举办“九华文化”论坛。
  2.编写“中国戏曲活化石”解说词、精编特色折子戏。
  3.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获得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奖励等次。
  职能工作:
  1.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2.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市直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工作。
  3.组织实施民生工程“送文化下基层进社区活动”,全年送戏下乡300场,送电影下乡3000场。
  4.协助办好“池州国际傩文化艺术节”、“四大佛山论坛”等系列节庆活动。
  5.推进中国戏曲活化石之乡博艺馆立项建设,协助九华山做好中国佛文化博展馆立项建设。
  6.规划立项民俗馆、博物馆。
  7.参与实施孝肃街历史街区保护工程。
  8.繁荣文艺创作,组织参加全省小戏调演。
  9.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迎奥运等重要节庆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和文化旅游活动。
  10.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市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积极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名录。
  11.加强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开展“扫黄打非”,抓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文化市场监管,加强网吧和演艺、音像等市场管理。
  12.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重点抓好10个省、市、县级“杜鹃花工程”点农村文化站建设。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人事局

  重点工作:
  确保完成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登记工作,做到应报尽批。
  职能工作:
  1.进一步完善行政性表彰奖励和公务员考核办法。
  2.加强政府部门科及科以下公务员队伍管理。
  3.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工作。
  4.分类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5.做好全市政府部门公务员招录和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6.举办2008年度全市人才交流大会。
  7.认真做好2008年度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8.完成市直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
  9.做好各类政策性人事考试工作。
  10.做好年度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人口和计生委

  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落实职能部门月信息交流和联席会议制度。
  2.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获得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奖励等次。
  职能工作:
  1.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的重点调度和检查。
  2.全面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确保奖扶对象应扶尽扶,对象确认率、资金发放率均达到100%。
  3.加强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的力度。
  4.开展创建城镇计划生育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活动。
  5.确保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下;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9‰以下;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稳定在92%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稳定在90%以上; 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3以内。
  6.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7.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体系和方式方法,实行定期重点工作调度,每季人口形势分析通报。
  8.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五•;五”普法中期评估活动;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继续推进“生育关怀我尽力”活动。
  9.开展“优质服务、三级联创”评比验收活动,推进乡级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继续推进全市避孕药具改革工作。
  10.继续坚持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联系重点管理乡镇制度。加强对重点管理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督查指导,促进后进转化。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司法局

  1.继续推进依法治市纲要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贯彻落实。
  2.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全市规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不少于2次。
  3.规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稳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向村、居发展,力争援助案件办案数比上年增长20%。
  4.完善司法所管理制度,开展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力争全市3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示范司法所建设标准。
  5.组织县区司法局、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工作,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6.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
  7.在全市15%的乡镇(街道)推进城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8.落实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开展“法律六进”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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