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成城市景观灯饰工程。
4.新建、改扩建青阳北路等农贸市场。
5.确保主城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绿化率达37%;全市城镇安排房产开工面积400万平方米,其中安排主城区完成房地产施工面积150万平方米。
6.编制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旅游区详细规划、主城区“五线”规划、停车场规划等十大规划。
7.建设东外环进入平天湖景区道路、长江中路北路改造、清溪河沿河游路建设等十大路网工程。
8.推进城区污水雨水、供水、燃气、供电、弱电等五大管网配套建设。
9.实施齐山公园、杏花村公园、三台山公园、平天湖周边景观绿化等十大园林景观工程。
10.培育孝肃街(文化古玩)、石台路(花鸟虫鱼)、胜利路(医药医疗用品)等十大特色街。
11.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大厦、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市体育馆等十大公共建筑工程建设。
12.建设部分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完成三个旧小区的整治,进行小区封闭和内部设施配套。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交通局
重点工作:
1.确保池州长江公路大桥国家立项并争取开工。
2.开工建设中心城区与青阳县城、九华山风景区、九华山旅游机场快速通道建设。
3.打通东至、石台仙寓山旅游通道。
4.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获得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奖励等次。
5.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亿元以上。
职能工作:
1.开工建设318国道青阳-乔木段和殷汇-牛头山段、103省道木镇-蛤蟆岭段、贵铜路江口至铜陵交界等国省道世行贷款改造项目。
2.建成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500公里,新开工建设通乡油路165公里,逐步建立农村公路管养机制。
3.新建沿江大道。
4.全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亿元以上。
5.配合做好沿江高速、大景高速池州段全线通车工作。
6.望东长江公路大桥、东至-九江高速公路完成工程可研性编制等工作。
7.力争开工建设青通河航道整治工程。
8.殷汇-祁门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有实质性突破。
9.规范运输市场,加大客运市场,特别是出租车市场监管力度。
10.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监控,力争实现水上安全全年无事故。
11.加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建立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机制,超载率控制在5%左右。
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水务局
重点工作:
1.做好主城区南片区防洪设施建设工作。
2.完成所承担的主城区西北防洪堤圈路建设。
3.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4.进一步检修完善清溪河引水、驳岸、清淤工程。
5.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获得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奖励等次。
职能工作:
1.解决1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争取全年水利投资1.5亿元以上。
3.规范农村自来水企业运营管理。
4.贵池大同圩、东至七里湖圩泵站技改工程开工建设。
5.完成贵池区东建圩、郭港圩、官湖圩,东至坦埠圩、晓村圩、曾湖圩、张公矶圩、木丁湖圩等8个圩口平垸行洪工程建设。
6.完成石台石岭河、贵池区白洋河梅街段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
7.开工建设秋浦河、尧渡河东至县城段小流域和青阳丁桥、童埠联圩水利血防工程。
8.完成石台县、东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项目。
9.启动秋浦河、白洋河河道整治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池州市城市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协助完成长江流域(安徽段)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公安局
重点工作:
1.完成社区警务室建设。
2.完成重点道路严管工作。
3.加强对城市管理、国土资源和矿业管理领域的治安管理。
职能工作:
1.完成交警支队搬迁工作。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案件查处率达到80%。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季度对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分析、研判,依法处理公安信访事项。
4.加强指挥中心建设,提高公安机关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能力。
5.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完成5个公安派出所建设。
6.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事故的死亡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内。
7.加强消防监管,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8.加强民爆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监管。
9.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10.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宗教局(民委)
1.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和三级责任制建设。
2.积极协助配合政法部门严加防范、严厉打击邪教;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坚决抵御渗透。
3.协助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强力推进大铜像建设。
4.筹建市佛协。
5.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健全预测、预警和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制度。
6.积极拓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鼓励、支持宗教界人士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7.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对口帮扶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民族村切实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8.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清真食品管理、清真饭店建设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打击假冒僧尼、借佛敛财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整治乱建寺庙行为,严格法物流通管理。
10.加强对爱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爱国主义教育,指导宗教团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11.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十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十好宗教人士”评比活动。
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点工作:
1.细化完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追究诚信系统。
2.配合国土局、经委、环保局和矿业管理处等部门按照“矿业换产业、资源换项目”的要求,联合做好矿山安全年检工作。
职能工作:
1.指导督促高危重点行业深入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跟踪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并逐项销案。
2.加强对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的专项整治,力争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到30%。
3.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考核指标范围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
4.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加强进度执行情况跟踪调度。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制度;督促各行业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的安全监管。
7.加强综合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深化道路交通、煤矿、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特种设备、学校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卫生局
重点工作:
1.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村级卫生室公益岗位机制,上半年每个县区选择1个乡(镇)进行试点,下半年逐步扩大到100个村和所有社区。
2.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参合率达95%以上,资金结余率控制在15%以下。
3.力争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主体完工。
4.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获得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奖励等次。
职能工作:
1.完成11所乡镇卫生院、80所村卫生室建设,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完成乡镇卫生院装备验收工作。
2.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建立健全医疗保健服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4.及时有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内。
5.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全部实行分级管理。
6.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及医疗事故鉴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患矛盾化解工作。
7.筹建市妇幼保健院。
8.继续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综合治理工作。
9.积极开展白内障复明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