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市商务局

  重点工作:
  1.池州口岸查验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通过国家验收并争取尽快正式开关。
  2.培育升级贵池乌沙农贸批发市场、东至官港茶叶香菇市场、石台秋浦综合农贸市场等10大特色农副产品市场。
  3.加快推进江口物流基地和站前区物流基地建设。
  4.建设废品回收及废旧汽车拆解市场。
  5.确保商之都池州购物城、徽商池州大市场、百汇广场、池州时代购物中心主力店建成运营。
  6.争取家乐福、大润发等国内外知名连锁巨头落户池州并开工建设。
  职能工作: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突破60亿元。进出口额增长4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5%。
  2.完成县区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
  3.组织实施县区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完成青阳、东至、石台县城屠宰场移址新建并投入运营。
  4.鼓励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积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5.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对农家店规范管理。
  6.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建设,完善农村市场经营网络。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国土资源局

  重点工作:
  1.报批新增建设用地1.5万亩。
  2.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5000亩。
  3.深入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承诺制度。
  4.完成市政府下达矿区整顿整合计划。
  5.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用地需求,新增建设用地置换、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8000亩。
  6.建立国土资源管理诚信系统。
  7.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亿元以上。
  职能工作:
  1.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25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11万公顷。重点抓好国家级贵池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实施工作,申报争取1个省级10万亩以上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
  2.全市收储土地2000亩以上;出让土地3000亩,取得土地出让金12亿元,市本级纯收益3亿元。全市有偿出让矿业权取得价款1500万元以上。
  3.严格执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定额与投资强度,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检查考核,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利用效益。
  4.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更新调整市城区基准地价,启动并完成矿业权管理和征地报批信息化专网建设。
  5.积极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申报争取1-2个省级以上投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指导、督促完成2个重点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与治理工程.
  6.帮助、支持并加快九华山申报“国家地质公园”工作。
  7.开展开发区(园区)土地利用工作大检查,清理盘活存量土地,收回闲置土地。
  8.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中心所规范化建设,确保6个国土资源中心所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点工作:
  1.确保技师学院获得省批准。
  2.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激励机制,并有实质性进展。
  3.做好园区技工培训工作,满足市开发区技工需求。
  4.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获得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奖励等次。
  职能工作:
  1.抓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2.加大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3.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4.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认真查处投诉举报案件,建立全覆盖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5.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实施零就业家庭消除计划,做好“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6.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年培训1.2万人。
  7.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本服务年活动,扎实开展就业百日帮扶、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服务月和技能岗位对接等一系列促进就业活动。
  8.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2万人、10万人、6.9万人、4.5万人和4万人。
  9.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0万人。
  10.继续实施城镇未参保集体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11.积极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继续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
  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民政局

  重点工作:
  1.完成水灾雪灾倒房重建工作。
  2.完成救助中心搬迁工作。
  3.完成军人接待站搬迁工作。
  4.切实提高社区“四有”水平,牵头完成主城区20个社区服务用房建设。
  5.5月1日前殡仪馆正式启用。
  6.推进老年公寓建设。
  7.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获得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奖励等次。
  职能工作:
  1.推进农村敬老院和“五保老人之家”建设,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0所,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16%。
  2.抓好孤儿救助政策落实。
  3.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对全市精神病患者全面实施救助。
  4.坚持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确保城市低保应保尽保。
  5.将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0元的农村贫困居民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6.建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缓解城乡低收入居民医疗难问题。
  7.严格按规定使用好、管理好救灾资金。
  8.确保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9.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有效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民间组织,促进全市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10.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双拥活动;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进一步提高军休安置服务管理水平。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农委

  重点工作:
  1.新增蔬菜基地1000亩。
  2.建设天方、谷潭等10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农业科技示范园。
  3.新增10家省、市级龙头企业。
  4.新增10家示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5.争取10个农产品品牌获得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称号。
  6.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获得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奖励等次。
  职能工作:
  1.继续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粮食总产量达到64万吨以上。
  2.进一步巩固扩大新农村示范点及和谐村试点建设成果。
  3.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年培训1万人。
  4.强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实施农机富民工程,提高农技推广综合服务能力。
  5.建立形成覆盖全市主要产区、农贸市场和农业生产企业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6.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规范农资市场监管。
  7.推进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8.落实农村各项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9.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3500口,建立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45个。
  10.继续实施扶贫开发工作。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考核目标。

  市建委

  重点工作:
  1.推进“三城联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宜居城市。
  2.确保完成主城区供排水体制改革。
  3.完成重点小城镇规划编制和建设指导工作。
  4.在主城区一期建设20座标准化公厕。
  5.确保主城区主干道管理整治到位。
  6.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获得省政府不低于2007年的奖励等次。
  7.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亿元以上。
  职能工作:
  1.创新建立城市建设管理体制。
  2.完成主城区经济适用房建设1.2万平方米。完成安置房建设 万平方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