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池政〔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全市各目标管理单位紧紧围绕“加快追赶、奋力崛起、实现跨越”这个主题,凝心聚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07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激励先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池政〔2007〕3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1、分别授予贵池区人民政府、青阳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第二名;
2、授予九华山风景区、站前区管委会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等次;
3、授予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授予市经委、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