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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甘孜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宣传动员
  治理商业贿赂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州级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王亚光同志任组长,州政府秘书长李致民和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张珂同志为副组长,纪委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等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在州纪委监察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州监察局综合室)。各县和各部门要及时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务必于5月15日前报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县宣传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反对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公务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收集已查处的典型案件,配合治理工作,开展警示教育。
  三、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建制工作
  从5月1日起,各县和州级各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利用5个月的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整顿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各县和各部门要进行动员部署,开展调查摸底,弄清本行业中一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手段,掌握情况,为下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查找问题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县和各部门要开展集中自查, 重点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要了解不正当交易行为在本行业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及特点。
  (三)纠正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县和各部门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督促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制定有效的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县各部门要针对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解决办法,各企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制定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经营行为。
  (五)督促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县各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杜绝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企事业单位,必要时派出人员现场督查。州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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