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淳化县2007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8〕235号)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淳化县2007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咸发改[2008]34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淳化县2007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基本口粮田项目区选择、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工程规模、投资概算等基本符合《陕西省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项目区安排详见附表。
二、淳化县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4000亩。其中坡改梯1000亩,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面积1000亩,土壤改良2000亩。建设任务分布在卜家乡、方里镇、十里塬乡、秦庄乡、秦河乡的营房坡等十一个村。
项目总投资253.32万元。其中坡改梯田138.25万元,完善农田水利工程50.36万元,土壤改良37.97万元,独立费用26。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投12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133.32万元(详见附表)。
三、坡改梯工程、农田水利及小型水保工程、农耕措施设计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要进一步优化灌溉工程设计内容,根据批复任务和投资编制施工设计,项目单项工程设计,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四、项目从2008年2月开始建设,2008年8月底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