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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八)农业普查物资已进入紧张有序的招标制作阶段。农业普查所需的物资种类较多,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州政府农业普查办公室将省农普办发放的三类物资统一到县,目前,州农普办已按要求准备制作了本级负责的普查物资,10月中旬已分发到各县。农业普查发放的物资,一是业务用物资,包括农业普查方案、《普查员手册》、普查表、包装箱;二是工作用证件(普查员证、指导员证、督导证);三是宣传用物资,包括宣传画、宣传磁带、《省长致农民兄弟的一封信》、《省政府关于开展农业普查的公告》、国家农业普查宣传片、四川农业普查宣传录音磁带、四川农业普查电视文艺晚会光盘,以及普查摸底表、手工汇总表、手提袋、登记用笔、藏汉文宣传标语等。
  二、高度重视,确保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由于我州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经请示省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我州农业普查正式登记时间为:2006年11月1日,时期资料仍为2006年度。各县、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各县农业普查工作进展不一、经费落实困难、普查人员到位情况不好、县乡换届和农业普查工作没有很好衔接等问题,确保全州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落实人员,加快推进农业普查工作。各县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正确把握普查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县乡换届与农业普查工作的衔接,尽快调整充实农业普查工作人员;同时要抓紧培训工作,全面完成我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
  (二)落实经费,确保农业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规定,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各县要进一步强化农业普查资金保障工作,把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全州农业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各县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尽快按农业普查经费总预算60%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加重农民和村组的负担。
  (三)重视宣传,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各县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以农业普查家喻户晓为宣传工作目标,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农业普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农牧民的宣传工作,让农牧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从而积极配合支持农业普查工作。
  (四)统筹协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涉及许多部门和许多方面。各县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制定完善和细化部门工作职责,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质量标准和工作责任,增强部门间的联合与合作,统筹配合,扎实开展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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