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蓝田县2007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8〕239号)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西安市2007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市发改字[2008]10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蓝田县2007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基本口粮田项目区选择、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工程规模、投资概算等基本符合《陕西省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项目区安排详见附表。
二、蓝田县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5000亩。其中坡改梯1000亩,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面积1000亩,土壤改良3000亩。建设项目分布在华胥镇、曳湖镇、三里镇、蓝关镇、厚镇乡、三官庙乡、金山乡的杨庄等十二个村。
项目总投资324.91万元。其中坡改梯田112.18万元,完善农田水利工程104.94万元,土壤改良107.7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15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174.91万元(详见附表)。
三、坡改梯工程、农田水利及小型水保工程、农耕措施设计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要进一步细化灌溉工程实施设计内容,项目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四、项目从2008年2月开始建设,2008年8月底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