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的通知
(甘办发〔2006〕141号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现将甘孜藏族自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
甘孜藏族自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
全州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教育局局长唐永生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州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
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以发展为目的,认真贯彻实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发展、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的高度,狠抓职业教育,努力实现职教办学机制的创新,实现了州内民办职业教育零的突破,为全州职业教育的发展进行了有益地尝试。去年,州委、州政府成立了职业教育协调领导小组,对全州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研究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科教兴县”战略,把贯彻
职业教育法列入到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纳入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从而,初步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共同抓、社会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体系。州县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职业办学宗旨,以培养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因地制宜,拓展以“农、科、教”三结合为一体的职业教育路子,为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职业教育作了积极探索,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对此,常委会表示满意。鉴于我州职业教育工作目前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常委会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改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努力实现职业教育的多层次、多形式、多门类的办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