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

  (一)范围和原则
  清理范围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进行清理。
  清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台谁清理”和“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二)总体要求
  根据国务院明确要求,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是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市(州)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三)实施步骤
  1、2007年1-3月,各县、州级各部门对清理工作进行部署和摸底,并将各自所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按表式要求于3月底前上报州清理办(州监察局)。
  2、2007年3-4月,州清理办对上报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审定,并根据需要提出保留、合并、撤销的具体方案上报州政府。
  3、2007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州面上清理工作,向省清理办报送我州清理工作情况以及需要保留、合并、撤销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情况。
  各县、各部门要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州级各部门要作出表率,既要对本部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认真清理,逐项提出撤销、合并或保留的意见,也要对本系统的清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县、各部门必须精心组织,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加强监督,重点督查
  各县、州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县、本部门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重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不认真自查自纠,基层、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联席会议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部分县和部门的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督导。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