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
(甘办发〔2007〕12号 二○○七年二月六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不仅起不到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的作用,反而干扰了各地、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加重了企业负担,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清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102号通知、国家八部委以及全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以下简称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清理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减轻企业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严重性、危害性,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领导,建立由州监察局、州纠风办、州编办、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事局、州国资委、州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的州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并下设州清理办(设在州监察局),负责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州监察局、州纠风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州编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州发改委对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州民政局配合做好对社团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州财政局加强对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金管理;州人事局综合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州国资委对所联系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州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各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
三、分步实施,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