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2、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25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3、使可以扶持的2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不断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4、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创造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更多的、有质量教育的权利。
5、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康复就业培训3000名,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6、残疾人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
7、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8、基层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逐年增加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保证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
2、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级政府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相关部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3、整合资源,广泛动员。依据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行业的特性,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
4、提高素质,整体推进。加强完善县、乡(镇)、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加大指导力度,全面提高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
5、健全制度,依法行政。加强残疾人法制建设,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一五”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1、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城市和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2、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减少残疾发生。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康复公益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预防意识和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重点加强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的防范宣传教育;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