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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批复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批复
(三政文〔2008〕22号)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你们联合提出的《关于提高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请示》(三民文〔2008〕5号)悉。经研究,同意从2008年1月起将市区低保标准从现在的165元提高到180元。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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