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蚌政〔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已经选举产生,现就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陈启涛同志 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编制、财政、审计、监察工作。
李 壮同志 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改革、重点工程、财政、税务、监察、人事、编制、审计、物价、统计、金融、企业上市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监察局、人事局、编办、审计局、物价局、统计局、行政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建投公司、城投公司。
联系人大、政协、统战、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金融单位。
余福平同志 协助负责金融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协助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单位。
张孝成同志 负责农村经济、防汛抗旱、城市建设、国土资源、县域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人口和计生委、建委、城市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气象局、淮委、省水科院、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省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
江 娅同志 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残疾人、档案、地震等社会事业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局、市政府新闻办、残联、档案局、地震局、蚌埠学院。
联系团市委、妇联、社科联、文联、科协、红十字会、驻蚌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
刘 亚同志 负责政府法制、民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民族、宗教、救灾、邮电、人防、信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信访局、民政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民委(宗教局)、行政执法局、法制办、仲裁委、人防办(民防局)。
联系军队、武警、法院、检察院、文明办、老龄委、邮政局、蚌埠无线电管理处、电信蚌埠分公司、移动蚌埠分公司、联通蚌埠分公司、铁通蚌埠分公司、网通蚌埠分公司。
秦 武同志 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外事侨务、服务业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和工商国企改革(商贸部分)、驻外办事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招商局、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外办(侨办)、台办、旅游局、工商改革办(商贸部分)、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