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档案工作者的通报
(蚌政〔200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蚌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档案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档案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政府决定,对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等30个“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赵瑞等50名“全市先进档案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着力改革创新,积极开拓进取,全力推动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实现
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市先进档案工作者名单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名单(30个)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蚌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电力公司蚌埠供电公司
安徽省电信公司蚌埠分公司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蚌埠卷烟厂
华环国际烟草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市分行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中央储备粮蚌埠直属库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档案馆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省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蚌埠市环境监测站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