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警备区关于做好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郑政文〔2008〕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7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7〕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和时间
2007年冬季我市接收退出现役的对象是:服现役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由于伤病残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以上的士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包括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服满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后,必须服满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因特殊情况提前退出现役的,须经军以上单位批准。
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从2007年11月底开始离队,12月底离队基本完毕。转业士官的接收时间及相关问题另行通知。
二、加强对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人武部要根据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特点和维护稳定的需要,加强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各部门、各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自觉性。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武部要密切配合,加强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确保他们过好党(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严防事故发生。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势,树立自强、自立精神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择业观,顾大局、讲奉献、守纪律、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安排。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和退役士兵的特点,安排专项经费,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增加退役士兵的择业能力,要教育他们继续发扬部队光荣传统,讲文明、树新风、珍惜荣誉,在新的岗位上为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