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各类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科技评价与奖励制度,规范科学技术评价活动,促进科研机构形成开放、流动、竞争的新局面,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通过创新公共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为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动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主力军作用。
(五)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
--充分发挥科技和教育在提高城市竞争力方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地位,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产业,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知识保证和人才支持,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促进相关产业的形成,全面提高城市竞争力。发挥大中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优势,为高等院校质量升级和规模扩大,创造优越的软、硬件环境。
--搭建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科技服务信息化进程。按照国家、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要求,整合全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重点建设科技文献和科技数据及网络共享平台、技术标准共享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共享平台,提高我市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
--大力发展技术创新网络。以市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以大中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构建技术创新网络。大中型企业要设立技术创新中心,中小型企业可相互联合,并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技术创新中心,以实现资源共享,加速技术创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完整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创办科技中介机构,建成一批新型技术交易市场、技术产权交易机构,以及现代科技要素交流整合平台,发挥中介机构在发展预测、咨询论证、项目评估、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中介职能作用,为企业技术创新、农牧业技术成果推广提供通畅有效的渠道,成为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桥梁和中介。
(六)加强旗市区科技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分类指导。针对旗市区不同经济类型,制定农区、牧区、林区相关的科技发展政策,并根据不同区域的科技、经济特点,在科技项目、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不同方面给予支持,并建立不同的示范典型。
--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地方政府和科技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研究建立对基层科技部门及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制定和完善对地方综合性和重要专项科技工作的考评办法,并形成考评制度。同时,从使用、待遇和继续教育等方面调动基层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激励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不断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地工作。
--上下联动,共同推动基层科技工作。一是要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带动基层科技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二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基层财政科技经费和上级科技专项全额到位;三是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调研、指导,建立互动或信息沟通机制和渠道;四是加强基层科技队伍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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