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优良单位的决定
(梧政发[2008]12号)
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和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政府决定对苍梧县人民政府等20个2007年度安全生产优良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梧州市安全生产优良单位名单
二○○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