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政府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1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政府网”自2007年1月1日试运行以来,在自治区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在各地(市)、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运营管理,推进政务公开,日益引起区内外的广泛关注,访问量和点击率不断攀升,影响面日益扩大。为使“西藏政府网”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为政府全面履行职能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现就“西藏政府网”内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加快“西藏政府网”内容保障工作,促进政府门户网站正常运转,是建设高效、便民、服务政府的重要举措。做好“西藏政府网”内容保障工作是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拓展互动交流功能,提高政府整体服务水平,增强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关键环节,充分体现了电子政务“服务于民”的本质要求,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服务水平,对于宣传西藏,扩大开放,增强发展活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自治区领导对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非常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并对相关栏目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建议。因此,各地(市)、各部门要从服务于民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来重视此项工作,大力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促进政府门户网站正常运转,使之最终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政府面向社会服务的重要窗口,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桥梁,真正成为政府与公众的“连心桥”。
二、进一步明确内容保障工作具体的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西藏政府网”的内容保障工作,明确各地(市)、各部门“一把手”对“西藏政府网”的内容保障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本单位内容保障工作的责任人。请各地(市)、各部门继续按照《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2006〕100号)要求,将工作落到实处,并将责任人和信息报送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包括手机)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08年2月29日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