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失效]


  确保污水处理费足额征收。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足额征收,除对特困户、低保户继续采取适当的优惠扶助政策外,不得擅自减免,切实提高收缴率。市物价、发改、建设、环保、水务部门应根据《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制定成都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并严格贯彻执行。

  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必须专项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和建设,水务、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核拨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的依据。同时,水务、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收支监管,实行收支公示、公告制度。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将剩余资金优先用于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五、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协同配合。发改部门要将城镇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的规划和审批工作,争取国债资金,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建设部门要认真抓好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工作。国土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选址工作,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预审,提供土地指标保障,依法加强项目用地和供地管理。环保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质量,对排放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查处。水务部门要认真抓好排水规划管理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工作,监管城镇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同意制度,对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确保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功能区划、防洪规划的要求,加强自备水源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破坏排水设施、乱接排水管网等违法行为。财政部门要根据规划、建设和管理需求提供资金保障。物价部门要落实收费政策,加强价格监管。监察部门要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监管实施监察,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情况的审计,严肃查处截流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防止损失浪费。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共同把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各区(市)县政府要依法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建立政府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参与的城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要通过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