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教育。
1.学前教育,基础教育;
2.高中阶段教育(包括职业技术教育);
3.高等教育;
4.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设施;
5.远程教育系统建设;
6.国际学校。
(十四) 旅游。
1.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
2.休闲旅游园区建设;
3.大型旅游演艺;
4.旅游运输、集散服务;
5.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
6.旅游资源开发、经营和保护;
7.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建设;
8.符合景区详规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建设;
9.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
(十五) 卫生、体育、社区。
1.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建设;
2.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
3.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
4.体育设施建设及产业化运营;
5.体育产品开发(体育服装、体育模具、户外体育运动产品等);
6.养老院、老龄公寓、老人护理院等老年服务设施建设;
7.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网点建设;
8.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9.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及儿童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十六) 基础设施。
1.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
2.城市公共交通;
3.市政道路、公路、车站等交通基础设施;
4.农村公路建设;
5.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建设;
6.公路智能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7.城镇供排水;
8.污水综合利用的技术与工程;
9.市区及道路绿化;
10.城市停车场;
11.城市汽车清洁能源应用,机动车环保型清洗场;
1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13.信息化基础设施。
(十七) 农业。
1.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品新品种研发与引进,种子(种畜禽)生产基地建设;
2.用于动植物生产的安全、无公害新技术、新产品(含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研发与生产;
3.农产品精加工、深加工;
4.农业现代物流;
5.节水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精准农业、创汇农业;
6.农业循环经济;
7.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
8.森林资源保护,生态林、天然和人工草场建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