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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9月)。用5个月左右时间,对本“中心”行政审批办证、招投标采购和市长热线三个平台的业务与行为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方法是:一是各分中心、处室自查。5至6月,以分中心、处室为单位进行自查,结合机关作风建设,适时召开遏制商业贿赂专题座谈会,梳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二是坚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一事一评、聘请义务监督员明查暗访等途径,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设立投诉箱及举报电话,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督查一处(电话2213600)主要受理对行政审批窗口和市长热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投诉,督查二处(电话2220011)主要受理对招投标中心各交易分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7至8月,“中心”对各分中心、处室自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整改工作要紧密联系实际,做到严肃认真,不走过场;要把握政策、注重方法,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做到批评教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8月底前,“中心”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改方案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制度及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年底前,将专项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教育,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中心”文明学校、网站、电子屏、《服务之窗》、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组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331”“强身健体”工程,即坚持行政审批窗口星级窗口考评、招投标交易机构规范化服务竞赛、市长热线办公室五个100%考核活动,启动行政审批窗口人员争创“服务之星”、招投标工作人员争创“业务之星”、市长热线工作人员争创“热线之星”活动,完善综合目标和廉洁从业双层责任承诺制度。形成全“中心”齐心合力治理商业贿赂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重点,加强监督。根据“中心”一把手与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的综合目标和廉洁自律双层承诺责任书要求,各分中心、处室要明确加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重视10个工作细节,落实9个“不准”,完善8项制度。10个工作细节即报名预审、招标公告、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及监控、标书制作、质疑处理、开评标见证服务、投诉处理、档案管理、签约履约等10个细节。落实9个“不准”即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和获取招投标各方提供的钱、物或招待服务;不准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推荐投标单位;不准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代理机构;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招投标交易操作程序;不准越权处理招投标有形市场管理和见证服务事项;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招投标交易的保密信息;不准到与招投标交易有关联的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准拖欠、截留、挪用各类招投标交易款项;不准违反物价部门规定,搭车收费或漏收费。完善8项制度即开门征询评议制度、机关效能提醒警示制度、业务办理全程服务制度、大厅值班长巡查制度、值周检查考评制度、重要岗位适时调配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失职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防范力度,形成全方位的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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