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政府关于授予第三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决定
(锦政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锦政办发〔2004〕78号)精神,在企业申报、县(市)区政府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综合考察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黑山辽西飞龙牧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锦州市第三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同时锦州利民畜禽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第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经监测合格,继续享受有关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中省直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加强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附件:
1.锦州市第三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监测合格的锦州市第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锦州市第三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黑山辽西飞龙牧业有限公司
2.黑山县慧华牧业有限公司
3.辽宁绿禾源米业发展有限公司
4.北镇市绿宁蔬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凌海市植保有限公司
6.凌海市诚鑫清真肉禽有限责任公司
7.锦州北方桑蚕养殖有限公司
8.凌海市农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9.锦州喜粒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10.义县裕林木业有限公司
11.锦州旱地王酒业有限公司
12.辽沈战役纪念林银杏茶厂
13.锦州伊鑫牛业养殖有限公司
14.锦州吉斯特畜牧饲养有限公司
15.锦州燕邦绿色农业有限公司
16.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7.锦州大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2:
监测合格的锦州市第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锦州利民畜禽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