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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的通报
(琼府办函〔2008〕4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各市县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冬修水利动员会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较好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突出的 14个市县予以通报表彰。受表彰的市县名单如下:

  一等奖:三亚市、海口市、陵水黎族自治县、儋州市。

  二等奖:定安县、万宁市、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琼海市、文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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