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对各省辖市、扩权县(市)、重点耗能和排污企业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新建、改扩建项目能耗和排放标准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突出抓好年耗能在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对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实施网上监测。围绕提高节能减排能力,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工程。突出抓好伊川电力集团大型铝电解槽余热利用、天瑞集团和同力集团水泥余热发电、义煤集团煤层气发电、大用实业公司废弃物综合利用、新亚纸业集团白水回用及污水深度处理综合利用、昊华骏化集团三聚氰胺尾气综合治理、金山化工公司联碱系统综合节能改造、中原大华集团甲醇弛放气回收等工程。建成安钢集团烧结余热回收发电、郑煤集团颖青化工节能减排增产改造、永煤集团燃煤锅炉改造及电机系统节能、财鑫集团淀粉糖生产系统节能改造等工程。加强燃煤电厂除尘脱硫设施建设,凡未列入关停计划的各类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并达标稳定运行。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实施绿色建筑和政府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等示范项目。做好节能减排发电调度试点工作。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搞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输水沿线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地区防护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加快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工程建设,重点抓好村镇绿化、生态能源林、环城防护林、城郊森林、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建设和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建设林业生态县16个。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淘汰小火电100万千瓦、造纸13万吨、电解铝8.5万吨、焦炭60万吨、铁合金4.2万吨、酒精5.5万吨,形成节能126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2万吨的能力。积极推广新型建材,上半年县级以上城市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抓住我省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的机遇,制定和实施试点方案,加快推进煤炭、电力、有色、建材、农业等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建设一批废弃资源分类、拆解、处理基地和综合利用工程。
(六)着力推动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走集约节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提高城市对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支撑能力。完善城市燃气输配网络系统,抓好县城、重点镇供水项目和南水北调受水城市配套供水工程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省辖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加装脱氮装置,实现所有县级污水处理厂稳定规范运行并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开工建设郑州陈三桥、南阳二期、周口沙南二期等省辖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县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开工20个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升级改造工程。加快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城中村和老城区改造,妥善解决拆迁安置和拆迁补偿等问题,力争再用三年时间完成老城区都市村庄改造任务。继续抓好城市新区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成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明确各类功能区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开发时序和管制原则,完善区域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积极推动核心区建设,开展郑汴区域协调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展开郑汴产业带产业布局,推动郑汴电信、金融同城和旅游、文化、教育、广电等资源整合共享,加快郑州至开封、郑州至新郑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前期工作,促进郑洛、郑新、郑许呼应发展,积极培育郑汴洛、新郑漯、新焦济、洛平漯四大产业带,抓紧做好中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的有关前期工作。支持老工业基地城市加快发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落实扶持黄淮四市加快发展的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工业集聚区发展,建设驻马店、周口热电联产项目,在经常发生内涝的区域建设提排站,支持企业到黄淮四市投资,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和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加工制造业基地。支持豫北、豫西豫西南地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提升产业层次。扩大城乡一体化试点范围。
(七)着力推动改革开放。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营造良好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提升层次。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搞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抓好投融资、财税、金融、文化、事业单位、水管体制等改革。扩大利用国外和省外资金规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严格控制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档次,控制“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产品出口,鼓励企业扩大原材料和关键设备、技术进口,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资源开发、加工制造、商品营销,积极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国际劳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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