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四)典型案例或较大以上(含)突发公共事件分析。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各选择1个典型案例,各有关部门要选择1个较大以上(含)突发公共事件(没有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可省略),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

  二、评估分析的组织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总结评估。按照四大分类组成四个编写组,各组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分别报本组牵头部门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各组牵头部门在本组成员评估报告的基础上,汇总编写本组突发公共事件总结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厅;未参与编写组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厅。具体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民政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交通委、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地震局、气象局、防汛办参加。

  (二)事故灾害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建设与管理局、交通委、信息产业局、农业局、国资委、质监局、环保局、旅游局、海事局、港口管理局、气象局,民航厦门监管办、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电业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农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发局、贸发局、民宗局、教育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建设与管理局、人事局、国资委、外办、台办、信访局,人行厦门支行、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保监局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突发公共事件的年度评估工作将做为一项常规性工作,请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准确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二)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全面、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评估工作要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

  (三)为便于各组牵头部门与参与部门的联系,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请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人员,并将名单(姓名、职务、手机和固定电话)于2008年2月28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及各牵头部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